【公告】函轉內政部修正「災害應變徵調徵用徵購補償或計價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修正「災害應變徵調徵用徵購補償或計價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業經內政部於111年12月5日以台內消字第111082688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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