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縣花壇鄉公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清查業務有租約須出租人變更登記,因未於本所通知2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由本所逕行登記乙案,因部分出租人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依據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1年7月5日花鄉民字字第1110012147號函辦理。

出租人住址不明公示送達清冊

花鄉民字字第1110012147A號公告

花鄉民字字第11100121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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