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太麻里鄉公所111年6月7日東麻鄉原社字第1110010236號函文至各所協助更正公告有關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事宜,因原函未附公告及清冊,爰補附附件

一、依據太麻里鄉公所111年6月9日東麻鄉原社字第1110010276號函辦理。

公告更正 東麻鄉原社字第11100102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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