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奎輝段313-2地號1筆原住民保留地優先受理原住民於本公告期間內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之公告1份一、依據桃園市復興區公所111年5月27日復區農經字第1110008475號函辦理。奎輝段313-2地號桃園市復興區公所111年5月27日復區農經字第1110008475號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