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協助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單位敬請於112年10月20日前依說明檢附資料提送本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辦理後續公告事宜。本文下載附件1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