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辦理。
二、本次甄選資訊如下:(詳如簡章-本府官網/臺東大小事/人事徵才)
(一)雅美族語語推員1名,工作地點蘭嶼鄉。
(二)排灣族語語推員1名,工作地點臺東市。
(三)報名資格: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四)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7月25日前送達臺東縣政府(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五)工作內容: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族語復振工作。
三、檢附徵選簡章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