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原民會112年5月30日原民社字第1120027812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獎勵申請採線上及紙本作業並行,建議以線上作業申請。紙本申請作業流程如附件1,線上申請作業流程如附件2,其中運用單位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3,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4。 |
三、 | 衛生福利部前於109年8月4日以衛部救字第1091362638D號函訂定「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給作業規定」(諒達),請各運用單位應依該績效證明書格式(如附件5)開立。 |
四、 | 本次獎勵事蹟表改為直式(如附件6),相關表單格式及內容等審查注意事項如附件7。 |
五、 | 為利服務時數計算,本(112)年度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
六、 | 所送資料請運用單位於線上系統詳實填列,並核對志工資料之正確性,請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運用單位為衛生福利部或所屬機關、機構者確認申請獎勵名冊資料,依限於本(112)年8月31日前完成線上作業,另函送申請獎勵清冊報衛福部,以公文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七、 | 申請獎勵名冊電子檔(信件主旨及檔案名稱請標註「單位名稱-申請112年志願服務獎勵」,須為可編輯檔)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衛生福利部(vol300050008000@gmail.com)並致電承辦人確認。 |
八、 | 本案附件檔案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vol.mohw.gov.tw/vol2/news/index),各單位可自行下載電子檔,並請惠予確依上開說明事項辦理,以掌握時效。 |
原住民族委員會 函
臺東縣政府 函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獎勵線上申請及造冊操作說明
志工申請流程圖
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運用單位志願服務獎勵獎項線上申請操作說明
審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