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古坑鄉公所辦理「古坑鄉朝陽村中山路公兒二預定用地」用地取得一案,因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及其繼承人住所不明或寄存郵件未領,致通知書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一、依據雲林縣古坑鄉公所111年8月8日古鄉民字第1110400387A號函辦理。「古坑鄉朝陽村中山路公兒二預定用地」公示送達清冊「古坑鄉朝陽村中山路公兒二預定用地」用地取得公告古鄉民字第1110400387A號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