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原函及附件各1份。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3日肺中指字第1114300137號函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原住民族委員會 函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