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導之「特定魚種」標示事宜一、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2年8月2日經中四字第11230066270號書函辦理。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導之「特定魚種」標示事宜。三、檢附前開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示「特定魚種」標示規定各1份。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書函下載衛福部食藥署函-特定魚種標示規定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