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導之「特定魚種」標示事宜

一、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2年8月2日經中四字第11230066270號書函辦理。
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宣導之「特定魚種」標示事宜。
三、檢附前開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示「特定魚種」標示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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