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修正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1份,自即日生效。一、依據經濟部112年10月24日經授園字第11255001360號函辦理。二、檢附旨揭設置要點1份供參。*各活動時間及內容以其公告為準。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