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正「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2年7月25日經標四字第11240004521號函辦理。二、檢附修正「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第4點、第6點、第7點、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令下載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第4點、第6點、第7點修正規定下載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第四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下載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第四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總說明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