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8年1月1日起,凡領牌且出廠滿5年之機車(含壞掉、未騎用),每年都須於行照原發照月份及前後1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超過期限未定檢將直接罰款500元(不會通知),如果超過定檢期限滿6個月後,經通知仍未定檢罰款3,000元,再通知仍未定檢者得註銷牌照。
若想知道自己的機車是否已完成年度定檢,以及查詢下次應該定檢的時間,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管理資訊網(網址:https://mobile.epa.gov.tw/motor/query/query_check.aspx),輸入機車車牌號碼即可查詢。
提醒鄉親記得依據機車行照發照時間,至合格定檢站免費檢驗機車排氣,或掃描下方海報QRcode,加入簡訊通知定檢服務,避免錯過定檢時間。
本鄉之合格定檢站:東豐車業行(地址:臺東縣大武鄉大武村大武街18號),或掃描下方海報QRcode查詢全國定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