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2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3年7月5日以台內役字第1131160922號令修正發布府民兵字第1130151771號下載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