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公告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11年2月23日府原社字第1110033805號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1年1月26日中華志協字第2920號函辦理。
二、 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 檢附臺東縣政府原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原函、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各乙份如附件;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函、要點

臺東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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