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日期:自111年3月7日至111年4月15 日17時截止。
2.報名資格:年滿15歳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在職勞工、公司負責人身分(含負責人、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或自營工作者或日間在學學生,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3.預定甄試日期:筆試甄試1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口試甄試111年5月2日(星期一),參加口試者名單於筆試當日4月30日17時公告。
4.甄試通知單預定於111年4月20日寄發,並於該分署網頁公佈試場及甄試時間,若於甄試前3日尚未收到甄試通知單請至高屏澎東分署網站查詢或電話洽詢。
5.預定錄取名單公告:111年5月6日17時公告予該分署公佈欄與網頁,並寄發錄取通知單。
6.持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職業訓練一般推介單」者,不得自行網路報名,需於報名期間內將推介單相關資料繳交至該分署自辦訓練科教學行政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7.筆、口試甄試當日如逢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經地方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之,並於該分署網站公佈順延日期。
8.該分署有關訓練方式、訓練人數、甄試日期、甄試方式、報到及訓練期程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調整,學員應配合辦理。
9.若加保於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者者,欲以切結失業者身分方式報名,則需填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如附檔)並繳交至該分署,始完成報名,若無簽立者視同在職勞工,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