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義縣民雄鄉公所辦理本所「民文字第152號」三七五租約現耕繼承人單獨申請繼承案,因出租人之一劉明豪住所不明,致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協助張貼公告周知。依據嘉義縣民雄鄉公所113年5月7日嘉民鄉民字第1130009773號函辦理。嘉義縣民雄鄉公所113年5月7日嘉民鄉民字第1130009773號嘉義縣民雄鄉公所113年5月7日嘉民鄉民字第1130009773號-公告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