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埔竹頭第1號」(土地標示:本鄉新埔段3502地號)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公告,協助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屏東縣內埔鄉公所113年5月16日屏內鄉民字第11300193731號函辦理。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113年5月16日屏內鄉民字第113001937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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