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永獨字第89號)租約變更登記通知一案,因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協助張貼公告周知。依據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4月17永鄉民字第1130005314號函辦理。依據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4月17永鄉民字第1130005314號-公告 依據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4月17永鄉民字第1130005314號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