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淡水區公所「淡鎮源字第8401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標示:淡水區水梘頭段白石腳小段1-4、1-8、1-9、2-2、2-3、7、13-3、13-4、14、14-1、19、26、203、207、211地號)出租人租約變更登記一案,因出租人曾禮欽(即邱阿曰之繼承人)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一、依據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6月28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1115號函辦理。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6月28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1015號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6月28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1115號函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