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淡水區公所辦理「淡鎮源字第8401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標示:淡水區水梘頭段白石腳小段1-4、1-8、1-9、2-2、2-3、7、13-3、13-4、14、14-1、19、26、203、207、211地號)核定出租人變更登記一案,因出租人曾禮欽(即邱阿曰之繼承人)現況或住所不明,致公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一、依據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8月7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6095號函辦理。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8月7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5928號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所112年8月7日新北淡民字第1122646095號函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