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貢寮區公所私人耕地三七五租約「貢珠字第35號」(土地座落本區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479、479、479-4及479-5地號等4筆土地)分割繼承乙案因出租人游建國、游宗鏞、游聰模及游清堂郵件逾期未領,致本所通知書退回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依據新北市貢寮區公所112年6月30日新北貢民字第1123067743號函辦理。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112年6月29日新北貢民字第1123067628號公告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112年6月30日新北貢民字第112306774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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