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農業部於114年4月18日公告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五款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農業部公告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