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函
主旨:函轉高雄市農業局訂於114年1月18日-1月19日(六、日)二日下午
3時至9時假該市鼓山區凹子底公園專案辦理「114年高雄市都會區農特
產品展售行銷推廣活動」,請轉知轄下農民、產銷班踴躍報名參加,請查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農業局113年12月27日高市農批自第11334103600號函。
二、報名資訊如下:
(一)請有意願參與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者,由縣市政府或農會等農民團體推
薦,請優先推薦具有「有機農產品標章」、「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
章」、「產銷履歷認證標章」及「台灣農產生產溯源QR Code」等各項認
證者,另為配合高雄市農業局建立展售小農資訊平台,請貴會協助推薦
填寫「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於114年1月8日(三)前將「農特產
品展售小農資訊」mail至ihtss@kcg.gov.tw信箱,並以電話確認俾利彙
整。
(二)本展售活動原則以高雄70攤位(本市原住民攤位5攤、青農攤位2攤)
及全省其他縣市攤位30攤配置,惟因攤位有限,高雄市農業局保留篩
選參展單位之權利,並於展售行程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請貴會鼓勵小農踴躍參加,並請推薦2~3攤攤位;另為鼓勵踴躍推薦
參與,建請貴會對參加本年度展售活動之工作人員酌予獎勵。
(四)有關報名表「產品種類品項」請務必確實填寫,高雄市農業局將不定期
進行小農販售品項查核,並請遵守本活動現場相關規定。
三、為配合中央政策,日後本活動食品販售業者凡販售「生鮮、冷藏、冷凍、
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花生、紅豆、綠豆、黑豆、黃豆、
蕎麥、薏苡(仁)、藜麥、芝麻(胡麻)、小米、大蒜、香菇、茶葉、紅棗、枸
杞子、杭菊、雞、豬、羊、牛」等20項散裝食品,應標示其「原產地
(國)」,標示方式可以卡片、標記(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
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擇一為之。
四、本展售活動採線上報名,網址如下:https://pse.is/5hsb98,另需上傳報名
表PDF檔(須有農會/推薦單位戳章及3章1Q等相關認證),完成線上報名
程序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聯絡電話或有任何疑問請聯繫(07)338-
8138。
五、本月份請務必提供小農資訊表,之前已提供過請更新內容,俾利高雄市農
業局於臉書行銷推廣。
六、近來常有民眾檢舉神農市集現場小農販售農特產品價格過高,且未標價,
請展售者及小農請於產品標價,價格訂定需合理,以避免造成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