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辦理「112年全國語文競賽」寫字組用紙評選一案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5月18日府原文字第1120105042號函暨高雄市政府112年5月16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3559800號函辦理。112年5月18日府原文字第120105042號函高雄市政府112年5月16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3559800號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