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寄送阮紅軒/都凡/許維升之陳述意見書,因其未按址居住,致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114YM00307_05143532339_print下載114YM00308_05143615104_print下載114YM00310_05143648560_print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