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111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作業時間,請民眾於受理時間內至本所辦理
受理單位:大武鄉公所產業暨觀光課
受理時間:111年1月3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止
請申請人務必攜帶以下相關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2). 私章、存摺封面影本
(3). 土地謄本(一類)、地籍圖。
(4). 土地共同持有者檢具持有人同意書、共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5). 代理人需檢附委託書
(6). 未成年人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申請書下載附件如下:
附件1:禁伐補償申請書
附件2:禁伐補償委託書
附件3:禁伐補償申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