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22日原民社字第1110043573號辦理。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111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假臺中市政府4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舉行旨揭表揚典禮。
三、旨揭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官網( www.tave.org.tw)下載,推薦期間為 111年8月8日至9月10日止,推薦表件請以掛號逕寄該會。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22日原民社字第1110043573號辦理。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111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假臺中市政府4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舉行旨揭表揚典禮。
三、旨揭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官網( www.tave.org.tw)下載,推薦期間為 111年8月8日至9月10日止,推薦表件請以掛號逕寄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