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陶瓷面磚商品標示基準」,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以經商字第11204708170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本文下載附件1下載附件2下載附件3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