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臺東縣大武鄉公所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
三、工作內容:(一) 大武鄉建設工程專案執行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臺東縣大武鄉公所
五、資格條件:
(一)學歷不拘,年滿20歲、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體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者。
(二)具有工程背景及經驗佳。
(三)具備為民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四)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五)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簡章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七、報名日期及截止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02月14日下午17時00分整止。
八、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於上班時間向本鄉建設課(臺東縣大武鄉尚武村政通三街5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wuu.gov.tw/)最新消息事項自行下載,或至本所建設課領取,聯絡電話:089-791340轉203,林先生。
九、甄選方式:(1)資格審查: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2)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
九、僱用期間:通知報到(111年02月18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成果,另配合上級機關逐年補助計畫聘用。)
十、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鄉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十一、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二、正式上班後由本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三、待遇:本僱用臨時人員職缺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暨大武鄉公所中華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武鄉財字第1030003289號令及一○四年五月十四日武鄉財字第1040005188號公布函辦理。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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