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東縣政府111年7月26日府行法字第1110158046號函

旨揭函文主旨中令發文字號「……府行法字第1110156721號令……」為誤植,茲更正為:「……府行法字第1110156271號令……」。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