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大武鄉公所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機關名稱:臺東縣大武鄉公所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
三、工作內容:
(一)協辦健保及社會福利業務。
(二)協辦公墓及調解等民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與上述職務相當之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
(一)以臺東縣大武鄉及臺東縣臺東市(臺東縣政府)為主。
(二)如計畫工作之需要,需配合至外縣市出差。
五、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歷,年滿18歲以上至64歲以下,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具汽機車駕照並可以接受獨立出差。
(二)具備為民服務熱誠、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1份(請依本所提供格式填寫並須黏貼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七、報名日期及截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12月27日中午12時00分整止。
八、簡章索取與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請逕上本所官方網站(https://www.dwuu.gov.tw/)「便民服務/徵才資訊」自行下載,
或於上班時間向本所民政課索取(臺東縣大武鄉尚武村政通三街5號,聯絡人:劉小姐、
電話:089-790015)。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寄達本所獲親自送至本所。
(三)其他:參加本次甄選者如未錄取,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則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
九、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如有面試必要則將另行通知。
十、僱用期間:報到日期(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 31日止)。
(視工作績效成果及人員經費編列情形聘用。)
十一、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鄉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十二、錄取人員須於15天內報到,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三、待遇:新台幣25,250元整。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大武鄉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管理要點」辦理。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