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民政課甄選臨時人員乙名

台東縣大武鄉公所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機關名稱:臺東縣大武鄉公所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

三、工作內容:

(一)協辦健保及社會福利業務。

(二)協辦公墓及調解等民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與上述職務相當之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

  (一)以臺東縣大武鄉及臺東縣臺東市(臺東縣政府)為主。

  (二)如計畫工作之需要,需配合至外縣市出差。

五、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歷,年滿18歲以上至64歲以下,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具汽機車駕照並可以接受獨立出差。

  (二)具備為民服務熱誠、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1份(請依本所提供格式填寫並須黏貼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七、報名日期及截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12月27日中午12時00分整止。

八、簡章索取與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請逕上本所官方網站(https://www.dwuu.gov.tw/)「便民服務/徵才資訊」自行下載,

                              或於上班時間向本所民政課索取(臺東縣大武鄉尚武村政通三街5號,聯絡人:劉小姐、

                              電話:089-790015)。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寄達本所獲親自送至本所。

  (三)其他:參加本次甄選者如未錄取,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則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

九、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如有面試必要則將另行通知。

十、僱用期間:報到日期(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 31日止)。

    (視工作績效成果及人員經費編列情形聘用。)

十一、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鄉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十二、錄取人員須於15天內報到,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三、待遇:新台幣25,250元整。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大武鄉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管理要點」辦理。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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