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金】申請開跑囉!!

只要你是設籍在臺東縣,並考取族語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者,就有資格報名申請呦!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設籍本縣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縣民。

三、申請期限及程序(詳如要點說明):

(一)民眾申請:申請人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寄發認證合格證書30日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獎勵金申請。

1. 申請書。

2. 當年度發放之認證合格證書影本。

3. 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5. 具(切)結書正本。

6. 領據正本。

7. 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 本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寄發認證合格證書、民眾申請及各公所彙送資料之期程:

1、110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1)、公告寄發認證合格證書日期:111年3月21日。

(2)、民眾申請期限:111年4月20日。

2、111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111年5月23日。

(1)、公告寄發認證合格證書日期:111年5月23日。

(2)、民眾申請期限:111年6月22日。

四、檢附要點及相關表件各乙份。

申請書、切結書、領據

申請書、切結書、領據

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