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推廣「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政策說明資料事為促進下世代關鍵產業與技術持續深耕臺灣,政府推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從今(112)年起至118年止,對在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一定條件者,提供高額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