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永墘字第17號」(土地坐落:湳墘段183地號)承租人異動逕為變更登記一案,因出租人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協助張貼公告週知。依據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清冊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