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永墘字第17號」(土地坐落:湳墘段183地號)承租人異動逕為變更登記一案,因出租人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協助張貼公告週知。

依據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13年1月10日永鄉民字第1130000594號-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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