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配合交通部(含所屬機關、機構,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行政院以112年9月13日院臺規字第1121032982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376540000A_1120200178_ATTACH1下載376540000A_1120200178_ATTACH2下載376540000A_1120200178_ATTACH3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