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南字第045號、梧南字第055號、梧南字第056號及梧南字第058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500地號)承租人申請繼承變更登記案。原承租人蔡金池死亡由其現耕繼承人蔡祥生及蔡浚明單方申請繼承變更登記,因出租人之一蔡佩燁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告知,協助張貼公告週知。依據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16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2804號。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16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2804號-公告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16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2804號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