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辦理辦理本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民權字第197號」(土地標示:本區民權段212-1、212-5地號)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之一陳怡君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告知,協助張貼公告周知。依據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3月20日梧區農建字第1130005112號函辦理。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3月20日梧區農建字第1130005112號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3月20日梧區農建字第1130005112號-公告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