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相關說明如下: |
一、 | 為健全臺東縣旅宿環境,於108年依據現行民宿管理辦法第13條,擬定「臺東縣原住民族地區民宿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要點」,並遴選民宿業者作為合法輔導對象。 |
二、 | 經查符合本案參與業者資格:凡具原住民身份者,有意於核定部落範圍內建地,以其無建照或使照房屋,接受輔導民宿合法登記之族人,均可申請參與輔導。 |
三、相關說明會舉辦日期如下: |
(一) | 112年5月15日(一)下午14時—太麻里鄉公所 |
(二) | 112年5月16日(二)上午10時—東河鄉公所 |
(三) | 112年5月17日(三)上午10時—蘭嶼鄉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