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行法字第1110051641號令及其附件「臺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各1份,請參閱。376540000A_1110054531_ATTACH1下載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