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8年4月3日工程企字第09800141010號函訂定之「投 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即日起停止適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