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若進入公司後是否符合外出之定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東縣衛生局110年7月29日東衛疾字第1100023649號函辦理。

二、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係防範民眾在外會與不特定人士近距離接觸造成傳播風險。

三、 倘處於不會接觸不特定人士之內勤辦公室,於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隔板情況下,可暫免全程佩戴口罩,惟交談或起身與他人有可能近距離接觸時,仍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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