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電信管理法有關電信號碼之使用管理及限制事項之主管機關,業經行政院112年12月29日院臺規字第1125027213號公告自即日起變更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112年12月29日院臺規字第1125027213A號函辦理。二、檢送來文及其附件(如附件)供參。行政院 公告 行政院 函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