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辦理本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新鄉望第157號」(土地標示:本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小段1814、1038-1地號)變更登記案,因承租人呂員熥之繼承人呂沂蓁、呂李錢妹、呂月春、呂梅英等4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公告,協助張貼公告周知。依據桃園市新屋區公所113年3月18日桃市新農字第1130005503號函辦理。桃園市新屋區公所113年3月18日桃市新農字第1130005503號桃園市新屋區公所113年3月18日桃市新農字第1130005503號-公告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