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民權字第197號」(土地標示:本區民權段212-1、212-5地號)承租人申請繼承變更登記案。原承租人李糖死亡由其現耕繼承人李安成單方申請繼承變更登記,因出租人之一陳美秀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告知,協助張貼公告週知。依據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24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4236號函辦理。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24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4236號函臺中市梧棲區公所113年1月24日梧區農建字第1120024236號函 -公告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