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高樹鄉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高鄉舊字第55號)原承租人死亡,現耕繼承人變更登記案,因部分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之住所不明,致通知書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依據屏東縣高樹鄉公所112年10月4日高鄉民字第11231652700號函辦理。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112年10月4日高鄉民字第11231652600號公告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112年10月4日高鄉民字第112316527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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