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辦理崑崙段147-1、147-2、147-3、147-4、147-5地號等5筆他項權利塗銷案件,經查管存資料他項權利人郭○珠君設定他項權利於案地(持分1/8),因他項權利人現況、住所不明,致他項權利塗銷公告函無法送達,為避免影響他項權利人之權益,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依據臺中市和平區公所112年10月27日和平區土字第1120021893號函辦理。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112年10月27日和平區土字第112002189號公告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112年10月27日和平區土字第112002189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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