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壽豐鄉公所辦理坐落該鄉東明段275-2、277-4及737-2地號等3筆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公告取得權利人名單及受理聲明異議1份。

說明: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暨該鄉114年11月26日第2次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會議紀錄審議辦理。

 

相關資料: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分享此連結

LINEFacebookEmail列印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