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沿革
大武鄉在日治時期光緒三十二年時即設置「巴塱衛區役場」,到了民國九年九月一日因新制施行,改為「大武區役場」。轄區北起太麻里,南至壽卡,與屏東為界。在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時,再將大武庄役場分割為太麻里庄和大武庄,以大竹高溪(現今為大溪)以北為太麻里庄,以南沿南迴公路至壽卡為大武庄。直至臺灣光復後,於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間奉臺東縣接管委員會接管併為大武鄉,當時本鄉轄區包括達仁鄉,於民國三十五年四月一日山地部份劃為達仁鄉,靠近公路兩旁平地為大武鄉。大武鄉公所所址原初設於大武村,在民國四十三年十月一日時,為配合大武漁港的發展,乃遷至尚武村現址。
大武鄉公所為大武鄉最高層級地方行政機關,隸屬臺東縣政府,設有5課2室及2個附屬單位,負責大武鄉境內之行政管理、公共建設、社會福利、文化推廣、農產觀光及地方發展等多元業務。
公所致力於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結合地方特色與資源,積極推動基礎建設、觀光發展、產業升級與文化保存等多項計畫。除日常行政與服務職能外,更以促進地方永續發展為核心目標,積極辦理各村基層座談會及旅外鄉親座談會,強調「傾聽民意」的參與式治理,鼓勵鄉民共同參與鄉政,實踐「幸福大武,共創未來」的願景。
組織架構

公所設有祕書室、民政課、產業暨觀光課、原住民行政課、建設課、財政課、人事室、主計室、幼兒園及清潔隊等單位,各司其職,有效支援鄉政推動與民眾需求。
- 祕書室:秘書為幕僚長,承鄉長之命,襄助綜理鄉政事務。
- 民政課:掌理自治業務、村里業務、公墓暨宗教禮俗、文教體育、調解業務、役政業務、防救災業務、選舉業務、社會救濟、社政業務、社會福利、社區業務、圖書館業務等事項。
- 原住民行政課:掌理關於原住民生活輔導、職業訓練、土地行政、志工服務、族語教育推廣、公有土地承租申請業務及其他原住民行政業務等事項。
- 建設課:掌理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公共建設、交通、觀光、水利、自來水、違章建築查報、市場管理、公用事業、小型排水設施、登記等事項。
- 產業暨觀光課:掌理觀光發展業務、休閒農業輔導、農宅整(修)建、農機使用證明、稻田轉作休耕、農機補助證照貸款、農業天然災害報告、地上物查估、自然生態保育、地質景觀保育、野生動植物保育、農林、漁牧生產、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及農情調查、禁伐補償等事項。
- 財政課:關於財務、公產、出納、協助税捐稽徵、庶務管理、物品採購、文書檔案、單一窗口、研究發展考核、檔案管理、收發、新聞法制、國家賠償、資訊管理、印信監印等事項。
- 主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 人事室:人事業務及兼辦政風業務。
- 幼兒園:掌理兒童保育、衛生保健。
- 清潔隊:環保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