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雲林縣二崙鄉公所辦理該鄉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二永定字第20號」(土地坐落:永定段20地號)變更登記一案,因部分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

說明:

一、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公示送達公告1份。

 

相關資料: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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